
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1-6-8 15:24:11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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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区社区学院2011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
招生须知
一、 报名时间:本学期招生分为二个阶段进行。【所有教学班均额满为止】
【第一阶段】:
老学员报名时间:
新学员报名时间:
【第二阶段】:
新老学员报名时间:
1. 新学员除交培训费外,还需交纳报名工本费伍元整(学员证、招生简章)。
2. 新学员报名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(外籍护照)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。
老学员报名时需携带学员证。 【如学员证丢失,请按照新学员报名标准重新办理!】
3. 工作时间:上午09:00—11:30,下午13:30—16:00(周五13:30—15:00)
【节假日休息】
二、 开课时间:
三、 报名地址:
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九号(原总公司大楼)B区12层1210室【报名室】。
四、 注意事项:【办理任何手续均需携带学员证和交费收据】
1. 学员报名前请选好专业、班级、上课时间。然后填写报名表、交费(报名表内容填写清楚,字迹工整)。学员报名后原则上不办理转班手续,因特殊原因需要转班者,请于开学后两周内到教务处办理转班手续;开学后第三周起不再办理转班、退学、插班手续。
2. 报高级班的学员,需经考核合格后,方可办理入学手续,以免跟班发生困难。
3. 根据学院规定,开学后两周内全额退费【不含报名工本费】;开学两周后,不再办理退费手续。
4. 学员办理插班视为中途入学,请选择好专业、班级和教学内容,考虑个人适应能力及学习基础,以免跟班学习发生困难。办理插班,收全费。插班后一律不予办理转班、退费手续。
5. 开学前如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班标准的班级,学院将通知学员办理退费或转班手续。
6. 如果有学员需要开具发票,请于开学后第三周、第四周内到学院财务室凭报名收据领取。
7. 学员报名时,应提前与报名室工作人员声明自身有何疾病,以便学院工作人员帮助您在突发疾病时及时处理,希望您在选择课程时,量力而为;如果您在上课途中、上课期间及下课回家途中突发任何疾病,学院不予负责。
五、 咨询电话:25204911 25204306
本人确定已阅读《开发区社区学院2011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及招生须知》,并了解报名时间、报名规则、开课时间、注意事项,同意遵守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招生须知中的注意事项。
学员签名:
签名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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