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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注意]2011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(须知)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
开发区社区学院2011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(须知)


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1-6-8 15:24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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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区社区学院2011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

招生须知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报名时间:本学期招生分为二个阶段进行。【所有教学班均额满为止

【第一阶段】:

老学员报名时间:20110613(周一)—— 20110624(周五)。

新学员报名时间:20110627(周一)—— 20110715(周五)。

【第二阶段】:

新老学员报名时间:20110822(周一)—— 2011年08月26(周五)。

1.    新学员除交培训费外,还需交纳报名工本费元整(学员证、招生简章)。

2.    新学员报名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(外籍护照)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。

老学员报名时需携带学员证。 【如学员证丢失,请按照新学员报名标准重新办理!】

3.    工作时间:上午09001130,下午13301600(周五13301500   

节假日休息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开课时间:

201195(周一)陆续开学,本学期授课15周次,每次小时【计算机基础11春、计算机应用11春,每次小时/瑜伽课每次一小时,每周两次】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报名地址:

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号(原总公司大楼)B121210室【报名室】。

四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注意事项:【办理任何手续均需携带学员证交费收据

1.        学员报名前请选好专业、班级、上课时间。然后填写报名表、交费(报名表内容填写清楚,字迹工整)。学员报名后原则上不办理转班手续,因特殊原因需要转班者,请于开学后两周内到教务处办理转班手续;开学后第三周不再办理转班、退学、插班手续。

2.        报高级班的学员,需经考核合格后,方可办理入学手续,以免跟班发生困难。

3.        根据学院规定,开学后两周内全额退费【不含报名工本费】;开学两周后,不再办理退费手续。

4.        学员办理插班视为中途入学,请选择好专业、班级和教学内容,考虑个人适应能力及学习基础,以免跟班学习发生困难。办理插班,收全费。插班后一律不予办理转班、退费手续。

5.        开学前如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班标准的班级,学院将通知学员办理退费或转班手续。

6.        如果有学员需要开具发票,请于开学后第三周、第四周内到学院财务室凭报名收据领取。

7.        学员报名时,应提前与报名室工作人员声明自身有何疾病,以便学院工作人员帮助您在突发疾病时及时处理,希望您在选择课程时,量力而为;如果您在上课途中、上课期间及下课回家途中突发任何疾病,学院不予负责。

五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咨询电话:25204911    25204306     老师

 

本人确定已阅读《开发区社区学院2011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及招生须知》,并了解报名时间、报名规则、开课时间、注意事项,同意遵守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招生须知中的注意事项。

 

学员签名:

签名日期: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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